墓碑上刻字有什么講究?在墓碑上刻碑文有哪些禁忌?
更新日期:2021/9/7 8:56:04
大家在清明節或者是祭拜的時候,去墓地中應該都有看到每個墓地前面都是有墓碑的,然而每塊墓碑上都是有碑文的,那么墓碑上刻字都有哪些講究?還有就是在墓碑上刻碑文又有哪些禁忌呢?對于這方面的問題,
上海墓地的小編就來給大家簡單的介紹一下,希望能夠幫助到廣大市民,讓市民在給逝者刻碑文的時候少走一些彎路,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吧。
碑文抬頭:碑文抬頭主要寫逝者生前的職業、職務等。生前職業不明確或職位不確定者,可以省略不寫。
碑文正文:正文主要寫立碑者對逝者的稱謂,諸如“慈父/母XXX之墓”、“先考XXX之墓”等。
碑文落款:寫明立碑人的身份、姓名,立碑時間可寫可不寫,有政績和功績的人還要刻上墓志銘。墓志銘常常由標題、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組成。很多人為了省事,把生者和死者的名字刻在了一起,比如倆夫妻有一個故去,把生者名字也刻在墓碑上,其實這樣時不恰當的。在此天順祥殯葬小編提醒家屬,刻碑文時可以留下位置,等生者故去后補上即可,或者暫時不刻名字,等雙方都故去后再一起刻上也是可以的。
碑文字數:碑文字數宜過黃道。黃道為源于張陵的道教,據計算字數總數的個位數為1、2、4、6、7、9者為吉。或宜過白道,據計算總字數的個位數是1、2、6、7為吉,但字數之說不必拘泥。
碑文字體:墓碑字體不宜是草書,個別人除外(諸如書法家),最好是莊重的魏碑體。碑刻要一定要是陰刻,即凹刻,不可是凸刻。